关于工资核算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0:27:00
比如说我们公司的一个员工在4月份借了100元私人用,计入"其他应收款",那到月末计提工资时的应付工资的金额应该不包括这个100吧,比如说我们公司的实发工资是8000(减去100后),那应付工资的金额应是8100吧?还有到下个月发放工资时,应借:应付工资8100 贷:其他应收款--** 100 现金8000,对嘛?就是这样来冲销"其他应收款"吧

该员工的借款时入"其他应收款"账户是对的,但你的冲账做法是错误的.
员工借款时的分录是:
借:其他应收款--李狗 100

贷:现金 100

计提工资时应作分录:
借:生产成本 8100

贷:应付工资 8100

发放工资时应作分录:
借:应付工资 8100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8100

扣还员工借款时应另开收据,作分录如下:
借:现金 100

贷:其他应收款--李狗 100

你所说的业务完全可以分解为两部份,

你先把所有的工资全部发给员工,假设为8100元
借:应付工资 8100
贷:现金 8100

然后那个员工再还100元

借:现金100
贷:其他应付款 100

两边合并:
借:应付工资8100
现金100
贷:现金8100
其他应付款 100

借贷两边消去100得:
借:应付工资8100
贷:其他应付款 100
现金8000

用数学的形式这么说明,理解了吗?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税后的工资再扣除那100块的.
不过你要税前扣除也无所谓的,没人查你

同意第二个人做法,第一个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