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公司不同意,发生的争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7:05:41
我是去年11年到一家公司上班的,上班以后到现在公司没有和我签定合同,也没有给我交纳保险,在今年3月16日我向公司提出了口头辞职,公司没有同意,至到4月19日我再次口头提出辞职,公司还是没有同意,我在4月20日就没有到公司上班,公司打电话给我说要起诉我,告我不能这样就走了,公司的物资丢失了。

没有和我签定合同,他先违反劳动法。没有给你交纳保险,这一条就算签定合同你离开他也违反劳动法。不要怕。他说公司的物资丢失了,你先报警。再到劳动局申诉,保证你赢。你光脚的还怕他穿鞋的。
劳动法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http://www.cnfalv.com/a/tw/1892.html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