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没签劳动合同,面临被解雇,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0:54:13
我是某集团老总私人成立的公司(挂靠在该集团名下)职员,后被升为该分公司经理,因为和老总关系一直不错,便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因与外方合作项目搁浅原因,公司目前面临经营困难,我感觉很有可能被调职甚至解雇。我已在该公司工作3年的时间,没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有近两年的时间。(公司法人是我老总,其他员工的合同都是我签的,上面有公司的章,老总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提出解雇我,我可以得到赔偿吗?按新劳动法我是否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我有什么实际意义?另外提出劳动仲裁需要提前准备什么证据吗?分不多期待您的真诚回复!

你这情况,公司超过一年没有和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已经可以认为公司和你之间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啦。
但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是意味着铁饭碗,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没有固定解除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是对合同的终止时间没有约定,但合同还是能解除的,比如公司要解除你,也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且按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来支付赔偿金。
如果要提出仲裁,需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即收集你在该公司的证据,及工作时间。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如果辞退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使你的工作更加稳定,更能合法的保护你的权益。
如需提出劳动仲裁你现在需要搜集在该单位实际工作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