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款的营业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5:35:02
我公司为教育公司,承接另一家的人事管理外包服务。主要负责他公司的人员工资发放和这部分人的相关业务费用报销。我们现在流程是这样的:先垫付后,再每月按总额开票到他公司收款,这样的话,我们就要按开票金额交营业税,其实这些钱并不是我们公司的收入啊,有没有办法不用交营业税的,谢谢?
可对方坚持要我公司开票啊,真是麻烦的,怎么办?

首先,采取第三方垫付款项,只要有合同说明行为,对于这笔垫付完全不需要开票给对方公司,因为你们只是个付款方而已,更具实际拿到的包销发票垫付款,然后可以按月把这些发票还给对方公司,然后附上相应支付凭证获得款项,不存开开票行为。

其次,如果你们公司是提供服务的,完全也可以收取这项服务的服务费,在总额的上再加5%的营业税一并向对方收取。

最后,因为国内很多公司也是这么做的,但把问题放大看,会有洗钱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