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取缔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3:30:24
电动自行车刹车不合格,噪音极大,100分贝左右,严重的噪音污染!
速度比普通自行车快,自行车比较多,站用大部分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只好盲目的站用机动车道超车,甚至长间在机动车道行驶,给机动成造成很大的行车负担,从而使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大大增加!!
更有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公然与机动车抢行,使得机动车不得已出现急刹车,猛并线等不利于安全行驶的被动措施,尤其在早晚高峰时给交通带来极大压力,甚至造成某条路段瘫痪的严重后果!!!
奥运会日益临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重视!!!!

全国都应该取缔电动自行车。现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分办法是按排量算,这不合理。一辆能跑30公里(时速)的小摩托还没一辆能跑5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危害大。我又一次开车就被一辆电动自行车刮了(他当时的时速有40公里),完全是对方责任,结果我是机动车害得自己认倒霉,中国这都什么破法律啊,啥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