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额是813.5,征缴基数是2000,应缴税是56.35,我想问这56.35是怎么算出来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8:30:46
工资总计是3822.5,扣款项是1009,

个人所得税=(3822.5-1009-2000)*10%-25=56.35
25是速算扣除数

按照你说的,3822.5-1009-2000=813.5
税应该是500×5%+313.5×10%=25+31.35=56.35=813.5×10%-25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社保费、住房公积金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调高为2000元)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