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拍卖唯一别墅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4:56:16
有谁清楚吗 因为是别墅 所以可能被强制拍卖 但是唯一的居住房子 原告怎么解决被告的居住问题 谁能给个明确答复
虽不是必需品 但被拍卖了就没居住所了 我们都有居住权的啊

2005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因此,对此一般不可以强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是对于豪宅,明显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标准,因此实践中一般考虑租赁必要居住房屋的方式保证被执行人的居住权来将豪宅强制执行。
建议你做好执行局的工作,避免采取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