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有权不让别人帮自己还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2:26:11
我是借款人,借条上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有人硬要帮我还钱,由于牵涉到人情问题,想请法律上的专业人士帮忙分析下,我是否能依照有关法律要求对方放弃为我还款.

有权。
债务承担,需要债权人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
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
意。

合同法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由此可见,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第三人,该转让行为不需要你的同意,只需要通知你一下即可。如果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第三人,那么第三人享有对你的债权,此时第三人可以要求你履行债务,你不得拒绝。

不需要这样,这属于债务的承担,是合同法中的问题,你可以明确的告知对方,就算他为你还款了但是只要你不同意的话那么那还款行为也是无效的。所以说对方没有必要这样做的。因为就算那样做了也不能够达到为你还款的目的的。

只要你借钱的那个人也就是债务人不同意第三人为你还款,那么第三人就不能为你还款,因为借条是在债务人手中,即使第三人为你还款了也无法取得写有你名字的借条。所有你只要跟债务人说明一下,让他坚决不要接受第三人为你还款,不要把借条给他就可以了。

这个行为应该是有效的,他一旦帮你还款,你和他之间就产生了新的债权。但是除非他持有借条,否则你们之间的债权关系不成立,你就不用归还他这笔钱了。所以,就算是好朋友的,也最好告知他这一点。

没有听过这样的事哟。,

貌似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