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费和休息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8:24:02
我们公司从未给过我们午休时间,但是还按照有午休时间给我们算工时,相当于我们加班不给加班费。
而且5月--10月每个月只能休息两天,加班费按照月平均工资的100%支付给员工,据了解,这是违法的,希望帮忙解答一下!
5--10月的工作时间为8:30--5:30
11--4月的工作时间为8:30--4:30
中午没有午休时间,都是倒班吃饭,
现在公司说我们11--4月只工作7个小时,中午有一小时午休,所以每天欠单位一小时,
5--10月每个月休两天左右,就是说我们每月加班6天左右,
由于是旅游行业,法定假日都不能休息,但现在每年包括法定假日,和每个月的加班一共给33天加班费,
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应该向哪里反映?应该掌握什么证据?

违法
午休时间算工作时间的 比如8——4点就是八小时工作了 12——1点吃饭是算工作的
周六日 200% 法定假期300%的
可以去告他们,参加劳动法

是违法的,
参见劳动法!
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