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分支机构所得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4:06:22
我们公司是国有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在税务局已经开户,所得税是由部公司交还是由分公司交?
最好提供哪个法规规定的条款.
07年以前旧企业所得税法是怎么规定的,08年以后新企业所得税法是怎么规定的?

要看你们公司是否为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如是的话,则需预缴所得税,由总公司定比例。
如不是,则由总公司汇总。

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第十一条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以上是我网上咨询税局如何定义独立及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时的回答。
我个人的理解就是有收入则为独立核算,没有可作为非独立核算。

另外,我觉得你现在才来咨询这个问题有点晚哦。
如果要的话,那么你们要交罚款哦。

非独立法人,所得税由总机构统一交纳
估计你们总部都交了,等你等得裤子都被罚掉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