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婚前代款房,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所得利益还贷款,是否是婚后共同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3:01:18
想请专业人事解答,今年我就要结婚了,现在担心的问题是;我有两套是没有债务的房子,还有一套我07年才买的,我个人付的首付,贷10年每月还贷1200元,现在用两套房出租的利益,来还贷这套房的贷款,婚后九年就能还清,根本就不需要老公帮我还贷款,因为房物出租的钱够还了,那请问这样婚后按揭部分会是婚后共同财产吗??如果房子卖了所得钱是不是也是婚后共同财产呢??
谢谢帮忙,我真的很想知道怎样处理才不会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1.你在结婚之后的按揭贷款的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2.如果你卖出的房产得到的收益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的
3.建议你卖出一套住房,这样你的收益可以用来归还你现在的按揭的住房的,即使你在结婚之后也是可以证明你是用你的个人财产支付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一点你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是在结婚之后按揭还款的话,那么这一套住房的增值的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才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