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成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也享有总公司的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9:52:24
2007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其成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也享有总公司的这些优惠政策吗?

虽说所得税实行就地预缴,(分公司所在地的税率有优惠的情况下),其实也是享受不到的.

因为现在的比例分摊表是总公司汇总后计算出所得税应纳税额再拿出来分摊给分公司的,而不是将总公司的利润合并后分摊.

即使是这样,到最后年终时,也是依据总公司的利润汇算清缴,其实也就是依总公司的税率汇算清缴,享受不到的.

分公司没有税收优惠政策的。

因为分公司不单独纳税。

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并纳税的。

外商投资企业成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也享有总公司的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从2008年开始所得税也实行属地征收(总、分支企业同在一个地区的除外),总公司给分公司税收分配表,分公司凭此分配表在注册地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