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拾取东西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5:23:56
如果检到钱有人冒认 是否属于敲诈 他要是拦着你不让走 是否属于妨碍人身自由 自己打110 到派出所处理,这钱应该由派出所看管吗?
如果这钱自己不交给警察属于违法吗?
退一步说 就算这个认领的人丢了钱,我拾到钱,但是数目对不上,警察在处理的时候把这钱让他领走 做法对吗?
我把事情说清楚点,请你看看警察在处理的过程中有什么问题没有.在一个夜市小吃区我在地上拾到一沓百元钞票,没走几步 有两个男人找到我,说钱是他们丢的,我让他们说数目他们说300--400,我当他们面数了4张之后还剩了几张,我说钱不是他们丢的,出入太大.但是他们不让走,非说是他们丢的.然后我就打了110.去到派出所之后我当民警面数了是800.在他们和警察的说话中我得知他们其中一人是和派出所人认识的,那人有吸毒经历,派出所有那人资料,而钱是他们中另一人说他丢的.丢钱的人在警察面前说出的数字和钱还是差了有300左右,但是警察就认定他丢了钱,而我拾了钱,所以这钱就应该给这个人.

首先,拾金不昧是个传统美德,尽快交还失主是正确的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社会上现在有一些人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故意制造丢失钱财的假象,设计"圈套",实施诈骗,应该谨防上当!

看您的问题,应该不是1毛2毛的金额,所以能让你产生这么多问题.拾到钱后,交给派出所,那么派出所有权利而且也是义务,负责找到失主,基本上和拾取人就没什么法律上的关系了,至于你提到的领取人所说的数目与实际数目不符,警察还让其领走这个问题,一是跟您已经毫无关系,二是此为警察的职业范围,让其领走一定是仔细核查过的.

提到钱不交给警察属于违法吗?如果你能证明自己没有捡到这个钱,或者当有证据证明钱是你所得,且确实是"捡"的,事后归还了所拾钱财,那么你和违法就不沾边...遇到说不清楚的其他情况,你可能会惹上麻烦,有时麻烦比违法让人头痛.

提到"敲诈""妨碍人身自由",我觉得从这件事看只是两个字眼,没什么实际意义,因为似乎没造成与之相应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