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收购凭证上的金额含不含了项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9:13:36
一般纳税人从农业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是50000元,支付运费,取得了货运发票,注明是2000元。 【解析】进项税=50000×13%+2000×7%=6640(元) 采购成本=50000×87%+2000×93%=45360(元)

收购凭证上的金额不是含了进项税的吗,以票低扣才是金额直接乘出来呀,那么以上答案怎么又是这样的?
我觉得应该是50000/(1+13%)×13%+20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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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2002年1月1日起扣除率由10%调整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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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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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条例第八条第三款所称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支付给农业生产者的价款和按规定代收代缴的农业特产税。

前款所称价款,是指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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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从农业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是用收购金额直移13%的抵扣率直接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不需要计算不含税价格的。

答案当然是正确的,主要还是你对政策的理解有误。

收购凭证上注明金额包含税金,上述计算正确!老兄是你错了

收款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是包含了税的.
由于对从农业生产者购买农产品是免税的,购买者就收不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以票抵扣进项,只能以收购价的13%的抵扣率来以计算抵扣进项.而剩余购买价的87%就计入了购买成本中.收购废旧物资.支付的运输发票也是以计算抵扣进项的.就三个特例,要这么做,其他有专用票的,就按你的做法做就行了.
因此,上面的解析答案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