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是是否可以主张上年应付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6:01:12
公司年报、季报上面留存大量的应付工资。比如2007年12月31日,浦发银行公布的年报上表明有应付工资63亿,当然这笔钱属于12月31日全体员工所有,如果离职员工是2008年1月1日申请离职,那么是否可以要求该单位结算该笔工资中的个人应付金额并发放?

虽然新劳动法2008年1月1日生效:http://www.teck-sss.com/Article/fan/200801/164.html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应付未付及拖欠工资不论账上是否有登记“应付工资”都可以追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