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费及再婚是否可以再生子,再婚前订立的遗嘱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7:55:34
男方离过两次婚,第一次离婚,有两个儿子当时都未成年,大儿子归他抚养(目前已20岁,参加工作),小儿子归前妻抚养(目前小儿子15岁),现在男方是否还要付小儿子的抚养费?第二次离婚有一女儿未成年,离婚后女儿归女方抚养,现在男方每月付抚养费。如果男方再婚,女方是未婚,组成新的家庭是否可以生小孩?如果在他们结婚时,商定新的家庭负担前面子女的抚养费,并经公证处立了遗嘱:婚后男方婚前的财产和他们婚后的家庭财产,以后都由现在妻子及现在妻子所生子女继承(如前面的子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可以按法律继承)。以后单方面不得更改此遗嘱或立新的遗嘱,如果更改或立新的遗嘱必须双方签字认可并再次公证。请这份遗嘱合法吗?有效吗?

看得出来你对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怎么懂。就你所提到的几个问题作以解答:1、小儿子的抚养费问题主要看当时离婚时,夫妻二人是如何协商的。2、因为男方已生育三个孩子,按照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尽管你还没有生育过,但你们也不可能再生育孩子,当然除非违反政策生育。3、他即使按照你的要求立下遗嘱,男方婚前的财产和婚后的家庭财产以后都由你继承,但在继承中不能有“以后单方面不得更改此遗嘱或立新的遗嘱”这样的内容,如果有公证处将不会给他办理公证。因为遗嘱是人生前所立,而立遗嘱人死后方生效的一种法律行为。在他生前他随时有权更改自己的遗嘱,不需要征得你的同意。也就是说,他以后随时都可以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到任一个公证处办理遗嘱更改手续,或是立新遗嘱。即使你到公证处问也问不出来,因为公证员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

晕。离两次还要结婚?这样的男人能要吗?别傻了。说不定你就是第三个。未满18周岁的,男方要抚养的。。建议别和这样的男人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