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能否要回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7:57:49
我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二十年前我和妻子在农村买了一块地皮建了四间平房.因为我是非农业人口,办不了房产证,不得已用了我孙子的名字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当时盖房时我孙子只有4岁,他的户口是农村的。我和我妻子一直在此房居住。妻子去世后我一直居住至今。现在我想把产权证上的名字改为我的名字,我孙子不同意,他想占有这所房子。房子确实是我和我妻子建的,村委会的干部和邻居都会证明的。我的孙子户口早就迁走,现在外地工作,请问专家我能否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把产权证改为我的名字?我能通过法律维护我的权利吗?法院会受理吗?请专家帮忙给指点一下,多谢。

完全可以,只要有人能帮你证明,该房产却实属于你建,并且没有赠送给你孙子!就可以了,法院也会受理!

可以受理,你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财产划分。
因为当初你买的地皮,地契上的名字肯定是你的。再说盖房时间也能证明你是出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