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等!求助没签劳动合同辞职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1:18:30
我在一家私企工作已经一年多,当初来到这家公司的时候说是实习3个月以后转正并签合同,但是三个月以后虽然口头上说是转正,工资也是转正以后的钱数,但是仍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已经一年多了,经理总是以各种理由拖着签合同的事(比如说公司是新开的还没有营业执照)
我想这次发过工资就辞职,但是经理每个月的工资都拖着不发,总是压着两个月的工资。我想直接走人,但是那样钱又要不来了。
现在我手里有公司的5百块钱,我想问如果我拿着这点钱走人算不算不合法行为?(因为我觉得我受经理压榨太久了,所谓他不仁我也不义,这样做才稍微解点气- -)
万分感激各位的回答!
现在我已经提出辞职,但是经理说当初来到公司时口头有明确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度规定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提出,并且他以此为由让我3个月以后才能离开,请问他的做法是否合理?我没有签劳动合同,头口的规定也没有落在纸上,这样能算数吗?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经理提出如果我要走,就要我赔偿他的培训费以及其他的一些损失费用(去年11月去上海培训3天,说是培训其实也只是去其他公司参观,进行技术交流。平时工作中他传授给我的一些技术知识),我和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培训协议,他能否要求我赔偿?
还有以前因为工作上的失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他要求我赔偿是否合理?(加班期间造成的失误,加班没有加班费TOT~~加了白加~~~)

可以象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吧,这个是公司错误在先,但是你要是拿了公司的钱走人,那么就是自己也有错误了,尽管可能这500块钱跟你的工资比还要少很多。
公司不跟员工签定合同是可以告他的。

那我就真的得好好的恭喜了!
他没有签最好,<2008劳动法>已经有明文规定工作一年不签合同就是终生的职工了!
你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好好保护自己!但前提不能范错误!
自己好好看看2008最新劳动法吧!
切记:不要因小失大!

去劳动保障部门告发他
拿出新劳动法吓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