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调增的业务招待费用及收据入账如何做账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21:27:52
我是去年的新办商贸企业,去年实际共交了4000元的所得税,今年汇算清缴时查出:业务招待费超支1000元,话费收据入账500元(二项全部进的管理费用)。于是,我在所得税调增项目中增加了270元所得税,即全年应交所得税4270元。因为,是新办企业,税务局批准我将这4270元全部减免,即已经交纳的4000元可留作2008年抵用,而不从银行退款。请问1、调增的业务招待费用及收据入账如何做账务处理?2、调过账后,今年资产负债表中的年初数需要调吗?3、留作今年抵用的所得税如何处理?

1、调增的业务招待费用即收据入账是不需要再做账务处理的,只是在汇算清缴期这些费用不能税前扣除而已;
2、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
3、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调增只是汇算清缴中增加应纳税所得额而已,不需要作任何的帐务处理,只不过是反映财政和税务的处理区别。
2。所有的财务报表都不需要改变。
3。留抵的金额仍然在你的纳税专用银行帐户中,所以也不需要作任何处理。以后的税款会自动从里面扣除。

1、调增(招待费和费用收据)应纳税所得额即可,在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申报表中增加应纳税所得额。4000元所得税应该在去年应提取并交纳且也作了凭证入帐了吧。今年增加的270元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70
货: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7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7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70
2、调整报表年初数,应交税金-270,未分配利润+270。
3、今年交纳所得税时,在报表中将已交纳的所得税填在已预交的所得税一栏,这样就能将该笔所得税在08年抵用了。
减免的所得税转入盈余公积中。

1)不用作账务处理(如果今年在遇到这种问题入账时照常入账,只不过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不需要调
3)到产生利润时,需要交税时在做处理(现在只需挂账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