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被判刑后可否自己要求加重刑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2:54:38
可能这问题很无聊,但也有点意义。
我的意思是,在一个人被判刑的时候,被告可否以良心不安为由,自己要求加重刑罚?
例如,被判三年监禁,缓期五年执行,可否要求立即执行?
又如,被判无期徒刑,可否要求执行死刑?
又如,被判半年监禁,可否要求监禁一年?

可以自己要求,不过法官不会采纳的
一般法官是根据本国的刑法对罪犯的犯罪行为,认罪态度等情况作出判决,这应该不受他人的主观因素影响。除非罪犯自报了一些未被警方掌握的犯罪事实,否则判决不会受到影响的。

可以,但是需要你提供加重罪行的相关证据。

不可以……罪刑相适应原则……犯什么样的罪就是什么样的处罚了……不是个人意志可以改变的……但是个人的行动可以改变……
而且……如果有悔罪的表现,貌似,可能会从轻的。

你想加重的话,也不是不可能,你在号里别老老实实的,比如打看守,打你的室友就OK了 一般都想减轻的,你怎么这么想

一般来说不可以的 在法录上人人平等,即使你范啦大的罪要求法官减轻,这需要你的造化,可以从你的态度,以前的对社会有益的事,但是如果你要令自己变重罪行的话,这是无理请求,法官不会答应,这需要加重罪行的证据,因为法律面前什么都讲求证据!!

我只见过小说里有想进监狱的,是为了有口饭吃!

我想现在监狱花钱又多,吃穿住都要钱没必要住时间长吧?

外边有仇人?(那就去了结,没必要躲一辈子)

想死?不用申请执行死刑!想死的人 耶稣都拦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