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积金租房时可以提取出来作租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4:14:07
如果在珠海租房,但租金较贵,可否申请提取公积金来支付一部分租金?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手续和证明?是按年一次性支取还是分月支取?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1月9日出台《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通知》提出,将简化租房提取公积金要件,租住商品住房,只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即可提取。《通知》还提出,将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
  根据新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具体可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可以的,现在全国统一。
1、不论哪个省市,今年都可以取出来用作缴纳租金。
2、要求有正规的租赁合同和发票。

可以的

现在都可以提出出来的

公积金还能这样用啊,长见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