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6:36:30
如果法院规定民事赔偿十日内执行,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以执行,过了法院规定的十日期限以后是不是被执行人不论什么时候有了财产都可以执行!!!谢谢!

你说的是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在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执行中止,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执行中止的原因消除后,由当时人申请或人民法院以职权恢复执行程序,继续执行。

1、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当事人申请。

2、当事人申请后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在被执行人产生可执行财产后随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