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刑法的一个小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8:06:10
在刑法条中关于几年以下几年以上的规定是怎么制定出来的,这些量刑幅度有什么根据吗?请给一个详细点的介绍.谢谢.

法定刑是刑法分则条文对类型化、模式化的法定罪种所规定的刑罚规格和标准,反映犯罪与刑罚之间质的因果性联系和量的对应性关系。法定刑由对法定罪种所规定的不同刑罚种类即刑种和刑罚幅度即刑度构成。法定刑的结构就是组成法定刑的不同刑罚种类的组合关系和刑罚幅度上下限的差别关系,优化法定刑结构的主要任务就是调整刑种组合关系和法定刑罚幅度。

刑法中每个罪名根据其犯罪情节,都规定一个量刑幅度.这个"幅度"就是法定刑.如盗窃数额巨大有,处3年以上10年以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3-10年,就是法定刑.如无特殊法定情节,不能突破这个量刑幅度.若要突破,需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一般法定刑和量刑是根据基本原则确定的。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罪与刑相适应”的原则。
这里所说量刑的一般原则,与上述原则有联系又有区别。罪与刑相适应,是我国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指的是我国刑法在处理罪与刑的关系上所坚持的一个原则,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上的每个罪状和它的法定刑,都是相适应的,就体现了这个原则。在处理具体案件时,也要求判处的刑罚和所犯的罪相适应,重罪重判,轻罪轻判,而不是相反。而这里所说的量刑的原则,是指的怎样去量刑,才能达到罪与刑相适应。换句话说,罪与刑相适应是一个基本要求,而量刑的一般原则,就是要回答应该怎样作,才能达到罪与刑相适应这个要求。所以,这两个原则是不同的,但又是紧密联系的。
要搞好量刑工作,达到罪刑相适应,根据刑法第57条的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主要应当坚持以下几条:
一 量刑要以犯罪事实为根据
(一)量刑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
(二)量刑要根据犯罪的性质。
(三)量刑要根据犯罪的情节。
(四)量刑要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二 量刑要以法律为准绳
(一)对罪犯量刑,只能适用刑法分则规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等所规定的刑种和刑度。比如,有的条文规定的最低刑是有期徒刑,没有管制就不能判处管制,没有规定罚金就不能处罚金。刑罚的幅度也是一样,除非有加重或减轻处罚的条件,决不能随便突破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
(二)对各种刑罚方法的适用,应该依照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来执行。

如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