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有关企业破产职工的处理办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7:49:21
我们企业因经营不善,即将宣布破产,哪么职工是如何进行安置的?比如赔偿损失等等。

拜托 不知道不要瞎说

企业破产
无论是解除还是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应该是按工作年限计算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补偿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在从破产财产中清偿时上有一定的优先性: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破产,就是你可回去了,没赔偿(因为他没钱了,拿什么赔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