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通报批评是否可以通报真实名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0:23:39
公司有一对男女在员工集体宿舍混居,根据公司规章制度,是要进行处罚和通报批评的。这样的通报批评是否可以把员工的真实名字打出来?
如果名字不打出来的话,警示的作用就会减弱;如果打名字出来的话,是否属于侵犯员工隐私?
如果属于侵犯员工隐私的话,那员工的那些违纪现象都不可以公布名字出来吗?
我公司集体宿舍里住有6人,有人同居的话,给其他员工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还有就是这个隐私权的存在,就是不是很多工作中好,生活中好,自己知道的事情没有他人的允许就不可以公布出去或者讲出去了吗?
问题是谁会笨到允许其他人公布自己的坏事啊.
那国家有些部门还不是把谁谁谁做了坏事的事情公布出去啊.
如果大家都不把那些坏人坏事公布出去的话,很多其他不知道的人就会上当的.

备注:1、公司有领导违规处理物料,直接把公司的材料一车一车拿出去卖,钱到自己的口袋?
2、公司有个线长借了下属几个人的钱去赌钱,输了,人都跑掉了。这都不公布的话?只怕有更多员工吃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既然都要通报批评了,那就已经侵犯员工隐私了,人家在宿舍同居就是他们的隐私,触犯了规章制度就是因为公司不允许这种隐私存在,那还计较他们的隐私做什么,再说了,公司就算不点名通报批评,其实别的员工早都知道是谁了.
怕侵犯隐私就说得隐讳点,既然只是想起到震慑作用,就重点重申公司不允许员工在集体宿舍同居这个制度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