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属于北京房管所的房子,现在房东将其出租,房管所收取管理费,详细情况是怎么样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3:38:32
是本人想租下经营生意的门脸房,产权属于房管所。现在的房东估计以前是职工什么的,一直自己住着。说现在要是出租的话,需要房管所同意,并且每个月要交给房管所500多,相当于“管理费”。房子就不到40平米,月租不到4000。请问这种收费合理吗?有了解的同志请解释一下,谢谢。

1、房管所的收费应该有由相关部门(好像是工商)收费许可以及收费标准,并能开出相关的行政收据或发票,如果没有的话,你有权拒绝支付。
2、如果你是直接与私人签订租赁合同,其管理费应当与业主协商,因为那笔费用很可能是房管所向业主收取,而业主将费用转嫁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