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讨回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9:24:12
我想知道怎么讨回我的工资,同时让他们道歉 ,消除影响!
同时该公司规章制度之类的很苛刻,请病假会扣除当天的工资,事假扣除两天的工资。以及公司曾做假帐骗取投资,但这些投资金额并没有用于公司的日常运作。(本人曾参与此账目的表格制作)
很感谢各位的支持和帮助,但我希望大家能根据我的具体情况帮我支支招,而不是单纯的复制粘贴!谢谢!
效益不好,不能做为拖欠或克扣工资的理由,按照《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该外资企业的做法明显违法,侵害了员工的根本利益,与你们形成了劳动争议。通过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要珍惜这个权利,正确使用这个权利,闹事无法真正、彻底地解决问题。
1、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由之路,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劳动合同(为了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出勤记录或考勤卡(有没有劳动合同都适用);工作计划或派工单(证明提供了劳动);工资单、工资条或发放记录等所有能够证明与外资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工资多少、发放时限,拖欠金额等,都可以做为证据使用。仲裁申诉书格式大体如下:
仲裁申诉书
申诉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XXXX公司职工,住XX市XX区XX路XX号XX户,电话:12234567
被申诉人:XXXXXX公司 住所地: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总经理 电话:7654321
申诉请求:
1、请依法裁决被申诉人支付克扣申诉人XX月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共计XXXX元;
2、请依法裁决被申诉人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今的社会保险金等。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自XXXX年进入被申诉人处,按约定从事XXXX工作,工资为月薪XXXX元。申诉人努力工作,恪尽职守,但被申诉人自XX年XX月起,以企业效益不好为由开始拖欠(或克扣)工资,经多次索要仍拒不发给,给申诉人造成极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害。
鉴于被申诉人的做法严重违反《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已构成违约。为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及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申诉,请予支持。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XXXX年XX月XX日
2、劳动仲裁的时效为60天,法律依据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