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07年7月1与公司签定合同,到期10年7月.但直到今年4月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请问我的合同是否终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4:57:11
我要支付违约金吗?如果我现在离开可以吗?急,谢谢!!
但是这个月,单位已经交了保险了还可以终止吗?

请问我的合同是否终止?我要支付违约金吗?如果我现在离开可以吗?急,谢谢!!
你也不用担心的。
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只要满足其中之一的条件是可以终止合同的,当然就不存在什么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的。建议你迟早与公司进行协商沟通。

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即可,不必支付违约金。单位未交的保险,你可以要求补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