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公安机关继续侦察案件,所需要写的申请该如何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3:40:13
我姨夫曾因与人纠纷,在一次酒后被人殴打致死,公安局曾就此案进行调查,且犯罪分子已查清,但尚未全部抓捕归案,现在我姨想向公安机关提起申请使其对此案件继续进行调查.请问该申请该如何写?
并不是公安机关没有实施抓捕,只是在犯罪嫌疑人确定以后,在实施抓捕之前犯罪分子已经逃逸,以致与影响到了案件的进程,无法向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公安机关由于事务繁忙无法顾及到所有的案件,由于现在我姨生活困难,且诉讼时效有限,故重新向公安机关提起对案件的继续侦查,想知道此申请应该抓们写.

这个很抱歉,我从事法律业务至今,还没有听说过。
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调查取证是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如果犯罪分子已经查清,但是没有全部抓捕,你可以向当地检察机关进行控告,某某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但是公安机关没有对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会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只是没有全部抓捕,我觉得有可能是对部分人员采取了其他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这些不像拘留或者逮捕,是要关进看守所的,但是也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你要搞清楚,是公安机关没有把人全关进看守所而采取别的措施了,还是压根就没去找过那些人,如果是前者,你就没有必要担心,如果是后者,建议向当地检察机关控告,至于具体的申请书,建议你在去过检察机关后让他们指导你写。

如果是这个情况,其实这也很简单,诚然如你所说,部分犯罪嫌疑人逃逸,公安机关又因事务繁忙,无法全部顾及到,这并不影响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只要有一人落网,刑事诉讼当中都是有时效规定的,只要时效一满,该起诉的就要起诉,该审判的就要审判,只要有一人被起诉,你们就可以提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你和你姨所担心的,是不是尽早能拿到赔偿?只要有一人被起诉,就可以要求。其他人你可以问一下公安机关是不是已经把他们都列入了上网逃犯,如果是的话,你放心,现在刑侦技术这么发达,很快就会全部落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