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诈骗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1:12:50
大家来看一下以下这算不算是诈骗罪?
“2003年廖某就想租一块地来种植桔柑,而廖某的表弟江某听到了这消息,就马上打电话给廖某说:“我村里有一块地可以种植柑桔的,我可以承包的到其他人是承包不到的。”于是廖某就跟江某说:“要签一份转让合同。”江某就跟廖某说:“大家都是老表不用写了,等合同签了以后在算吗。”于是廖某就想“我跟他都是亲戚不会骗我的吧。”于是就相算了江某把柑桔种下去了。(柑桔是要种了三年后才结果的。)直到2008年4月份江某就跟廖某提出那柑桔地要分一半给他。(廖某当种了700棵树每年可以收5万斤果实,现在价格是3元一斤)因为承包合同上写的是江某的名字要是不分的话他就要把地收回来种其他东西,他就叫廖某把树砍了把还给他。”

江某是犯了诈骗罪吗?廖某又要用什么途径来维权呢?多谢回答.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不构成犯罪。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需要研究的是,行为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财物,但同时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时,是否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诈骗罪所造成的损害是指被害人整体财产的减少,故上述行为不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是被害人个别财产的丧失,故上述行为仍然成立诈骗罪;还有人认为诈骗罪是对信义诚实的侵害,不要求发生财产损害。我们认为,诈骗罪是对个别财产的犯罪,而不是对整体财产的犯罪。被害人因被欺诈花3万元人民币购买3万元的物品,虽然财产的整体没有受到损害,但从个别财产来看,如果没有行为人的欺诈,被害人不会花3万元购买该物品,花去3万元便是个别财产的损害。因此,使用欺诈手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财物的,即使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也应认定为诈骗罪。

1、是。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详细参阅百科词条: http://baike.baidu.com/view/5745.htm

2、途径:到村委会主张权利;司法诉讼:收集相关证据,如购买种子、化肥发票等以及长时期经营证据、证人到法院控诉。
简单一点:找律师!对于这种老表不要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