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深圳高中转学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3:34:06
我现在是某某高中高一的学生。
我想转到别的比较好的学校去.
这需要什么代价?!

需不需要钱?要的话大概得多少?
我有深圳市区的户口.
是要按正规手续办事呢,还是走关系呢?
谢谢!

高中转学的相关政策及规定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因家庭迁移,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时,可凭户口迁移证和有关证明向原校申请转学。凡转学的学生,由本人持原校发给的转学证明,直接与拟转入学校联系,取得转入学校同意并经考试合格,即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学生的档案和学籍表,由原校转给转入学校。转学一般应在寒暑假期间办理。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转学均限于一年级下学期和二年级,高三不收转学生。复员、退伍军队干部的子女要求转学到家长工作地区时,均按上述规定办理。华侨、港澳台学生提出转学要求,原校应负责与转入学校联系,并按上述规定办理。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管理的通知》(〔2001〕 14号)及深圳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7〕30号)进一步明确规定:全市普通高中学校转学学生必须统一填写《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证明表》。普通高中学生市内转学,由接收学校集中报区教育局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备案后,学生到转入学校办理有关入学缴费注册手续。由外地转入我市学校,由接收学校集中报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批准。批准后,学生到转入学校办理有关入学缴费注册手续。由我市转出到外地学校,由转出学校集中报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批准。批准后,转出学校要妥善做好学生档案、成绩等转移手续。转入我市普通高中的暂住人口子女学生,必须符合我市政府人口管理“1+5”文件规定,并如实填写《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在深接受教育基本情况信息采集表》。

第八条 学生不得任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必须在上期期末结束前15天或下期开学后15天内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学期中途一律不予转学。

第九条 转学的学生由本人或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经转入学校同意并开出接收证后,再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及教导主任同意,报校长批准,开出《衡阳市普通中学学生转学联系表》(附件四)。《转学联系表》由转出、转入学校双方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后,县(市区)内转学的初中生,到县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备案;高中及跨县、市转学的学生,携相关证明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盖章备案,方可办理学籍手续。跨省转学的高中生须办理市教育局审核盖章的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