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8:24:09
交警划分为次要责任,算不算工伤?
由于劳动部门和民政部门的工作协调关系不当,而使工伤错过了1年的申报期,我该怎么办?有什么办法把工伤报告再次提交上去?

属于工伤,你的情况符合等同工伤情形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解释,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给予工伤待遇。
属于工伤的,首先单位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一个月去社保部门申报,超过一个月没有申报的,发生工伤当事人及其亲属可以在医疗期结束后一年之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你说你的情况是因为劳动部门跟民政部门工作协调不好,现在工伤申报是有社保部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管的的,这两个部门跟你工伤认定耽误有没有必然关联,你要有足够证据证明了。这些证据关系未来可能发生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胜诉的可能性。就你情形而言,最好是能拿出证据证明你在什么时候曾经提出要做工伤认定的申请。
如果对政府相关部门处理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你不是在执行公务或者公司的业务途中受伤的....据我所学的。。应该就不能赔的了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