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国资试点的前期工作的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2:29:41

日前,财政部制定发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财企[2007]304号)、会同国资委印发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7]309号),进一步推进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省财政厅提出今年我省将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抓紧研究制定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的范围、步骤、时间和相关管理办法,并要求各市高度关注,适时推进此项工作。

根据国务院去年发布的《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下达到各预算单位,各预算单位具体下达所监管(或所属)企业的预算,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年度终了后,由财政部门编制决算草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等组织收取、上交,企业按规定将应交国有资本收益直接上交财政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企业在经批准的预算范围内提出申请,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直接拨付使用单位。同时,中央还明确,地方试行的时间、范围和步骤由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决定。《意见》中明确,从2007年起,财政部在中央本级对中央监管企业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即对这部分企业2006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进行收取,试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按照中央及省财政厅部署以及要求,我市稳步推进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开展,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国家文件政策,及时掌握省里文件政策出台情况;二是继续进行国资委的试点改革,先以国资委参股企业股利分红收益为基础,编制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国有资本收支预算;三是会同国资委,摸清掌握市本级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近三年资产、负债、收益情况,做到家底有数;四是调研学习同类城市的先进做法;五是在省里文件出台后,及时制定我市的文件、相关管理办法,并开展实施这项工作。

以上海为例:
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上海“三个更加注重”试点工作目前正在浦东、长宁、松江等三个区;在国有资产、资金、资源相对集中的建筑工程、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资金监管等六个领域;在公权力较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劳动保障局、工商局、信息委、发改委、药监局、社会服务局等六个部门全面展开。

“在坚决惩治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