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方不是本人签字合同是否对卖房方造成欺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3:52:13
姑父用侄子的名字买房并签定合同是否对卖房方造成欺诈.合同还有效吗? 卖房方能否以欺诈而撤消合同要回房子.
你回答的问题并不具体,没有说出对卖方是否造成欺诈,卖方能否撤消合同.问题是在签合同时买方并没有说是替别人买,而一直强调是给自己买并说签字的名字就是本人。作为卖方我非常气愤他为什么要骗我。

可以,合同必须是本人或经过本人同意,持公证书签订方为有效.

欺诈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

如果购房者本人不能到场签字的话,是可以找亲属持购房者本人身份证代替其签字的。

姑姑如果用侄子的名字钱合同买房子是经过侄子同意并之情的前提下是有效的,不属于欺诈,卖房不不可以以此为理由撤销合同的。

合法的!

你好:\
1\首先这个侄子是否成年.
2\姑姑是否取得侄子的授权(关于买卖房屋).
3\关于1如没有成年:是否取得监护人的授权.
4如果有授权,不会构成欺诈.合同有效.
去哪都可以说的过去.
气愤没有用,签合同才算数.一切以合同为准.

呵呵 看来外行还是很多的,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是不是具备有效的条件,一般在买卖双方在价格,付款方式,费用承担,过户日期,违约责任等等问题达成共识的时候,开始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卖方必须出具房产证,身份证,户主必须一致,或卖方持有房屋出售全权委托公证书,或卖方与房产中介签订的房屋独家委托协议(在有效期内的)。买方需出具身份证和定金,缺一不可。至于到底新房产证填谁的名字,对卖方来说并不重要,只要在合同期限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就行。签完合同的同时,(合同一般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见证方或中介一份),同时,买方的定金和身份证复印件。卖方的房产证原件或同等定金数额的售房诚意金和身份证复印件,需有第三方保管,如果达不到以上条件,合同就是无效的。不具备法律效应。如果符合就具备法律效应,合同期内不能完成过户的,需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签续约合同,如过在合同期限内,没有过户,也没有续签,过错方按合同履行违约责任。无过错方也可拒绝签续约合同,从第三方那里或在第三方的协助下,拿到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