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旷工两天可以算做自动离职而被扣押一个月工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8:39:16
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在五一前跟我说好要一起旅游,可是我们公司直到四月三十日下班之后都没有明确的通知休息时间,于是我在下班之后在得知五一休息一天之后,向经理请二号三号的事假,她以已经下班为由不给受理,而且说这两天如果我不上班就算自动离职。二号三号我按计划和朋友出游,二号早晨接到同事电话说,经理说我已经自动离职,并且只给我结三月份的工资,四月整月的工资都不给!理由是我们厂每月二十五日发前一个月工资,五月份我已经自动离职所以没有四月工资!(我们公司是一个一直没有盈利的电子厂,二月份的工资迟发了半个月,三月份的至今还没有发)。据说,经理把我的三月工资交给保安,要求他在我回厂今天回厂的同时就给我然后强行赶我走,我马上就回公司了,不知道我的基本权益能否讨回...我是外地人,孤身一人在广东,如果真的马上就离开有没有足够工资的话,真的不知道应该在哪落脚...
请问我这样的事情,劳动部门会处理吗?我最近几天不知道事情能不能处理好,有没有时间上网,希望可能的话,能够帮助我的回答者打这个打我的电话,万分感谢!
我从去年的八月份至今一直工作至今都没有签过劳动和同,而且据我所知工厂里的所有员工都没有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如果我的事情被受理了,我能够得到赔偿吗,是多少?电话:13824273485

你没有和公司签定合同?那就好办了.
  第一,你们公司不说要解雇你就解雇你.即使是你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以上也就是说要解雇你,必须通过工会的同意,如果没有工会那就要通过当地劳动部门同意才可以.那你公司有通过这些吗?没有的话,那解雇就不成立.
  第二,拖欠工资本来就不合理,再扣押工资已经严重违法劳动法.劳动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都明确用人单位必须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有违反,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三,你可以要求与公司中止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第一是足额支付你四月份工资.第二是支付从去年八月份你上班之日起至今共9个月每月又倍的工资赔偿.这一条的依据是 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建议你有空仔细看看新劳动法,其实你们公司的做法严重的违法了劳动法上的许多条款,就是欺你们不懂而已.如果你和公司和平解决不了的话,那你可直接到你公司当地劳动部分进行申诉或直接上法院要求强制执行.不要怕麻烦,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要回你应该得到的东西.

到劳动局告他们,太黑了。拖欠工资本来就不对,还扣一个月的。但是如果你已经与他们签署了不平等的协议的话,就不好说了,不过既然不平等了,那么劳动局应该也会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