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买房现在分手的提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7:46:22
我跟女朋友于去年买的房子,当时是因为她有公积金,那个房产证上落的是我女朋友的名字,而且我们家又信任她,这样我爸妈付了个首付,当时让她写了个条,条的内容如下:
今收到爸的买房现金20万
签名(女朋友跟我)日期
房子买了不到半年,这期间她一些亲戚过来住,我们之间产生了一些分歧,最后闹到分手。分手的话就谈到房子的问题,
我想问一下在房产证不是我的名字下问一下以下情况:
1。关于爸的条子,是否这个条子具有法律依据,可以凭借这个条子把这20万要回来呢?另外签名是两个人的,是不是两个人一个人还一半?
2。我们于2005年定的亲,当时财礼钱14800,当时有一段录音,是否可以凭借录音把这部分钱也要回来呢?
3。我们共同还了半年的贷款,我现在想要我那部分还的贷款的钱,是否能要回来,因为当时我在外地出差,工资卡交给她,让她还贷,她每 次都是从我卡上提出一部分钱还银行(是现金交易),我能证明的也是当时我在外地,如果我提钱的话肯定有跨行费,这部分贷款的钱是否能要回来。
4。如果我想要房子增值部分的钱是不能要回来。
5。而且她现在躲着不见我,她家里人还采取了一些极端的措施,让我的精神上也受到了伤害,
比如打110报警要赶我走,因为房产证上不是我的名字,110说法律上我跟产权人有事实同居关系,没有权力赶我走,这才罢手
而且她家里人还自主把锁给换了,不给我钥匙,这一系列的做法

而且还恐吓我,打恐吓电话。
我能不能告她们??
请针对每一项问题进行解答谢谢

应该说你的理由比较充分,建议请律师处理.

可以要回来的,你有证据嘛,不要怕,现在的女人就是这样.

比较难 彩礼法院不会支持的!

我鄙视这样的女的 !靠,楼主我支持你打到底!什么女人!靠,要这样的还不如当太监!

能,,,你看来很老实,,你吓不到她们,,只能让法律为你撑腰啦

还是别分手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