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协议书法律承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22:09:37
我这办了山地车骑行队,就周末休闲锻炼加娱乐,完全属于自发组织,没有盈利性质,但是鉴于安全问题,想让所有队员都签定一份免责协议书,就是出行在外,自己安全完全要自己负责,出了意外事故,导致伤亡。其他队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问这样的协议书是有效的吗?我听有些学法律的人说,这样的协议书是无效的,真的是这样吗?
如果这协议无效,请问该用什么协议会更好点。谢谢!

原则上,通过协议方式免除法律上的责任的协议,都是法律所不认可的,因此,协议是否无效,得具体看看这个协议在履行过程中,是否确实属于完全自发无盈利的,是否确实意外事故而他人无责(其实这个是在实践中最难判断的)等情况。

合同法第40条和53条规定很明确: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建议你们大家可以团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者自行购买。
听你的口气,感觉你是山地车骑行队的组织者,如果是的话,队员真有什么意外,具体责任有个认定的过程。举个例子,一名队员脱离组织擅自行动,造成伤亡,可能你没有责任。或者,由于你们错误的指挥,造成意外,那你们难逃关系。

虽然这样的协议书 无效 但可以作为发生事件后的证据 法院会酌情考虑处罚

这样的协议书是组织者试图推卸自己的组织责任,因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从而也是无效的。

这种有失公平的合同,法律不承认的

免责协议是免不了全责了,可以签个安全协议培训书或知悉书什么的。证明做过相关培训,安全方面再出事情你的责任会少得多。我们在公司也是这么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