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101号宠物恋人》第二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3: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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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一路洒下的回忆

因为胆小懦弱而不敢主动追求暗恋了十年的青梅竹马的我,在某天听说有一种能召唤到爱神的方法。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试了那个方法,可却在召唤时出了差错,我不但错召唤到杀人不眨眼的魔王,还被迫跟它签订了三个月追到一个叫左戈的男孩的恶魔契约! ?@A@;`0Y
于是身为运动白痴的我只得隐藏身份,转入“三炫王城”皇家贵族学院的体育系,可没想到的是,我在转学的第一天不但被一个叫李宪泽的男孩强夺了初吻,还因为误穿了左戈的拖鞋而被他误会为偷鞋贼—— 男孩起身,淡淡地看了我一眼,就好像刚刚发声的接吻事件是再正常、再自然不过的一件事:“我讨厌苹果味的唇膏,以后记得换荔枝的。”
“偷鞋贼,你最好给我警醒一点,再犯在我手上的话你就死定了!”
“给她绣双拖鞋,大号的。”其实“三炫王城”有“三炫”——“NO.1炫”左戈,“NO.2炫”李宪泽,“NO.3”尹洛!他们三人分别都拥有自己强大得FANS阵容。所有想向他们告白或者赠送小礼物的学生都必须加入他们所相对的亲卫团,如表现优秀则可以向团组织递交“求爱申请书”或“礼物派送申请书”,经过审核标准才能付诸行动……
为了追到左戈,我被全校通缉,被所有女生鄙视。不但座位从教室的前几排被搬到了教室最后方的卫生间,还被逼穿着天鹅装在喷泉池中央跳肥天鹅舞——
“一年十一班新生,拖鞋女,没有‘礼物通融函’却来送礼物,你们处理一下。”
“你已被完全取消了追求左戈少爷的‘求爱权’,申请进入‘NO.1炫’的‘自由权’,参与左戈少爷灌水专区、个人网页、BBS、贴吧等一切一切的‘发言权’……”
“因为‘NO.1炫’法则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触犯左戈少爷法则的人,没资格与他共处一室!所以你只能坐在卫生间里上课!”
每当在我受难时,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叫李宪泽的男孩总会前来拯救我,他就像从天而降的超人。可为什么,他却非逼着我做他女朋友不可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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