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这个做法合理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8:03:26
我4月2号与XX人才代理中心签定的劳动派遣合同,期限为2年。当时签定合同的时候,代理中心的人说,可以把户口和人事关系都办过来(我的户口在A市,工作在B市),我呢,没办户口,只办理了人事关系,他们也是认可我的这种做法的,并在帮我开具各种手续;我是2004年毕业的,到2008年4月2日前,从没有交过任何保险,就在人才代理中心给我办手续的时候,他们要求我把这4年的保险都补上,粗略算一下大概要一万六千元左右(按我们这的标准计算),我就非常不明白,我从没有开过户,为什么要我补这4年的钱呢,我问他们可以不补么?就从我4月2号以后新开户以后开始交,他们态度很强硬的说,不可以!我说,那这样吧,我人事关系也不办了,户口也不办了,只给我交保险(我们单位给交五险一金),开户就行,他们还说不行,还说,如果不办人事关系,就不能在现在的单位工作,而且工资卡也不给我,发不了工资! 当初,最开始办人事关系的时候,他们说的是随便的,我想无所谓了,就办吧,没想到会这样......
麻烦有懂这个的帮帮我回答一下:
1.人才代理中心要求我补这四年的保险合理么??
2.不合理,我应该怎么办呢??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去索要我的工资卡呢?(实际的用工单位已经按月的把工资打到卡里了,只是人才代理中心不给我)
3.要是合理,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么??
QQ284693678

交毛哦,肯定不合理的,想弄钱吧
首先买保险看的是被保险人上保的年龄,有谁听说过自己买5年前的保险的?那我明天快挂了,是否我能买提前3年的保险,然后找保险公司理赔?
可以找司法部门介入喽,上诉吧

1.绝对不合理

2.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