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企业所得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2:31:19
某企业2008年度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向农村义务教育事业捐款50万元,直接向某学校捐款5万元,均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该企业当年实现利润总额4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应该是:可以扣除的400*12%=48
纳税所得额400+(50-48)+5=407

答案是不是这样的,怎么练习题的答案会是400+5-48=357呢,好奇怪

你的答案是对的,练习题的答案有问题。

希望工程是在国税局有正式备案的慈善机构,对其捐款可抵税,所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不用加50万。

没有具名的学校视为无国税备案,对其捐款的5万要加入应纳税所得额,所以答案是 400-48+5=357

按你的算法就是两笔捐款都没有抵税效用,那这个题目也不用给两个不同的捐款条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