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判死缓,一分钱也没赔偿,这事正常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3:01:15
法院的人说,现在杀人基本都不执行死刑了,如果要赔偿,就给5万,如果要了5万凶手就得改判15年以上徒刑。所以家人一分钱赔偿没有得到
如果要5万就不连死缓都判不了。

1、当然不正常,法院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2、故意杀人罪是重罪,判死缓是否有依据??

3、这应当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难道检察院也徇私枉法?

4、即使被告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但故意杀人剥夺了无辜的受害人的生命,只判5万??天理何在?

5、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请求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你要具体说说案件情况才好判断啊

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相关规定是这些,你综合判断一下吧

“法院的人说,现在杀人基本都不执行死刑了,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