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纠纷问题(有点多,麻烦大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0:16:01
有个关于公房纠纷的问题想请教大家:
甲因借乙一些钱而无能力偿还,便将自己刚分到的公房产权证拿给乙(注:房产证上依然是甲的名字,但甲及其家人并未在该公房住上一天)作为偿还钱款.两人之间并无任何协议可作为证据.一年后,乙去世.从80年开始一直到2003年这间公房就一直由乙的妻子承租,每月的房钱也是乙妻在交纳(注:有交款收据和居委会证明).2003年乙妻去世,该房就一直由乙的女儿继续承租至今.问题:
一,现甲的女儿想要回房子,说当时是借给乙住的,欲把乙的女儿赶出去.请问 甲女有权利将其赶出去吗?
二,根据有关法规,公房是国家的,无继承权.那么乙及其家人已经承租了二,三十年,那么该房拆迁后乙的女儿是否有权享受安置房?
三,如果按照法规执行,该房拆迁后,是甲的家人优先获得安置房?还是实际居住人(也就是乙的女儿)优先获得安置房?
有点多,谢谢大家耐心看完!

1、甲女有权利将其赶出去吗? 无。产权人是甲不是甲的女儿。
2、不可以。
3、按规定应是甲的家人优先获得安置房。但是从80年至今一直是乙承租,如果甲家人提出可能需要行政仲裁甚至出现起诉。

一,现甲的女儿想要回房子,说当时是借给乙住的,欲把乙的女儿赶出去.请问 甲女有权利将其赶出去吗?
具体问题甲方女儿无权起诉你腾房。
二,根据有关法规,公房是国家的,无继承权.那么乙及其家人已经承租了二,三十年,那么该房拆迁后乙的女儿是否有权享受安置房?
具体问题是要确定租赁关系后可以享有安置权利。
三,如果按照法规执行,该房拆迁后,是甲的家人优先获得安置房?还是实际居住人(也就是乙的女儿)优先获得安置房?
这个问题拆迁部门是可能要找承租人的家人进行补偿的。具体问题最好是现在能确定承租权归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