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纠纷的问题!(有点多,麻烦大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3:02:17
有个关于公房纠纷的问题想请教大家:
甲因借乙一些钱而无能力偿还,便将自己刚分到的公房产权证拿给乙(注:房产证上依然是甲的名字,但甲及其家人并未在该公房住上一天)作为偿还钱款.两人之间并无任何协议可作为证据.一年后,乙去世.从80年开始一直到2003年这间公房就一直由乙的妻子承租,每月的房钱也是乙妻在交纳(注:有交款收据和居委会证明).2003年乙妻去世,该房就一直由乙的女儿继续承租至今.问题:
一,现甲的女儿想要回房子,说当时是借给乙住的,欲把乙的女儿赶出去.请问 甲女有权利将其赶出去吗?
二,根据有关法规,公房是国家的,无继承权.那么乙及其家人已经承租了二,三十年,那么该房拆迁后乙的女儿是否有权享受安置房?
三,如果按照法规执行,该房拆迁后,是甲的家人优先获得安置房?还是实际居住人(也就是乙的女儿)优先获得安置房?
有点多,谢谢大家耐心看完!

一,现甲的女儿想要回房子,说当时是借给乙住的,欲把乙的女儿赶出去.请问 甲女有权利将其赶出去吗?
:有权。
二,根据有关法规,公房是国家的,无继承权.那么乙及其家人已经承租了二,三十年,那么该房拆迁后乙的女儿是否有权享受安置房?
:无权,但从实践来看,也要适当安置。
三,如果按照法规执行,该房拆迁后,是甲的家人优先获得安置房?还是实际居住人(也就是乙的女儿)优先获得安置房?
:答案同上。从目前来看,情况比较特殊,如果等到拆迁再解决问题可能对原承租人来讲是比较被动的。应该主动提出解决问题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