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超速撞倒汽车 律师救救我们一家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10:49:14
不久前我哥哥开汽车自南而北过路口 由于是刚刚安装的红绿灯 没注意不小心闯红灯了,在过了路口中心后,突然自西而东飞快来了一辆摩托车撞到汽车的左后门造成汽车侧翻,摩托车主脑部重伤后当天脑死亡,我哥轻伤。摩托车主无驾驶证 无行车证 无头盔 当时超速,但由于摩托车主方和交警关系很好,交警说是我哥哥的全部责任,所以摩托车主到现在20多天一直在医院里通过呼吸机维持心跳 并通过交警方向我们家要了5万多治疗费,但是还要钱 进行不必要的治疗 现在家里没钱了,交警说让我们准备40万的赔付费用 不然就坐牢现在逼得爸爸打算卖房子,还有对方说摩托车主 有2个孩子 一个2岁 一个6岁 配偶无工作能力,还不知道是不是农业户口,请律师帮帮我们
1究竟是谁的责任多各占多少比例,
2我们应该赔多少钱
3如果想减轻责任 应准备哪些资料?
4他的配偶听说有工作能力,但交警上说其有伤残无工作能力,怎样驳倒交警的说法
谢谢
补充
请问
1 难道他们能将治疗费转移成现金
2 他们这样闹下去 我家能诉诸法律么
3 如果其家人 私自更该农转非户口的话 从哪些方面可以戳穿他们 (农业户口死亡赔偿金8万 城市户口死亡赔偿金24万 赡养费一年是8000 16000区别很大的)
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你看一下你哥哥是否符合上述规定,若不符合的话,就构不成刑事责任。你们可以找本地的律师来给你们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