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经济案件关于增值税的进来帮帮 求求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9:15:39
事情大概是这个的! 河南一个厂子需要煤,河南的老板找到他的朋友张三。张三找到他山西的朋友李四,李四和我父母联系,让我父母给他的朋友张三提供货源。 一切协商好之后就开始了交易,最后我父母给他们需开了90万的增值税发票,现在这个事已经查出来了,我父母都已经拘留起来了,我现在很着急,因为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也没有人帮我,所以想问问各位懂法律的,像我父母那样的,最严重是什么程度,最轻是什么程度。
我现在很茫然,不知道干什么,各位叔叔们,给我出出主意 谢谢。
现在我父母正在公安调查阶段! 我现在能不能找找人!把欠的税款交出来! 公安机关会不会取保候审

1 如果检察院证据确凿,你父母触犯了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票罪。
  刑法关于此罪的规定如下: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2 你父母的情况,属于数额巨大(税款90万)的情形,要加重处罚,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建议你们:
  坦白交待犯罪过程,争取好的态度;积极配合退回税款或者检举揭发同伙(张三、李四)的其他情节,争取立功表现,这在量刑的时候是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