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2:25:15
某人月收入3000元,个人收入超过2000元的要缴纳所得税,
超过部分不超过500的,按百分之五纳税,在500至2000的按百分之十纳税,在2000至5000的,按百分之十五纳税。
请问这人本月要纳税多少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000-2000)*10%-25=75元

扣除标准20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如果这个人每个月个人要缴纳的五险一金为3000*21%=630,如果没有别的奖金或者加班费的话,那他的纳税基准额就应该为3000-2000-630=370,370不超过500,按百分之五纳税,370*5%=18.5,所以18.5就是你最后的纳税额。

如果已经扣除了要缴纳的保险一金,也别的奖金或者加班费的话,那他的纳税基准额就应该为3000-2000=1000,1000在500至2000,按百分之十纳税,1000*10%-25=75,75是你最后的纳税额。

希望这个对你有帮助。

如果3000没扣除保险金的。那照二楼说的做。如果已经扣了,那就(3000-2000)*10%-25=75元,当月就交纳75元的税额。

(3000-2000)*10%-25=75

500*5%+500*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