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进口酒类许可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2:49:17

进口食品(包括酒类)须办理《进口食品标签审核》
有关申请进出口食品标签详细信息请参见《食品标签审核操作规程》(见附件)。在《操作规程》中对食品标签申请流程、申请所需提供的文件、提交标签样张的形式、交费方式、标签审核时限等均作出了详细说明,请申请单位仔细阅读后参照规程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受理进出口食品标签地点及时间:

受理地点:北京检验检疫局一楼报检大厅12号窗口

受理时间:每周二、四上午8:30~11:30

联系人:梁涛

联系电话:58619064、58619875(每周二、四上午8:30~11:30)

如在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申请中遇到有关技术性问题请致电58619064,联系人:梁涛或发电子邮件至:biaoqian@bjciq.gov.cn

备注:在申报前请自行录入食品标签审核电子申报程序(企业端)具体操作方法:从http://aqsiq.gov.cn(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页)中进入专题栏目项下在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中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后下载(食品标签审核电子申报程序(企业端))录入相关数据,录入完成后在企业端数据库输入页面上(输入页面上方)点击报盘,在硬盘中生成一个后缀名为.poo的文件,把此文件发邮件至:biaoqian@bjciq.gov.cn或存入软盘或闪盘中在申报时带到受理机构。

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操作规程
一、受理
(一)受理机构:各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质检总局。
(二)受理机构审查下列申请材料:
1.《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申请书》。
2.生产商和经销商的营业执照。
3.食品标签的样张7套。标签样张必须是进出口及销售时实际使用的完整的标签样张。
4.标签中特别强调某一内容(如产品的配料为“纯天然”或产品为“高钙”、“低糖”)或涉及年份、酒龄、荣誉证明(如皇家特级、销售经久不衰、法定产区、珍藏版、**指定产品)等特征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