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利法!分不多讨论为主!感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2:28:46
甲在去年4月申请专利,在5月份的时候由朋友联系认识乙,他们认识之后口头说好合作并生产出售专利产品,由此形成了口头合同,但乙不守信誉,拿走了甲的申请专利受理书复印件与图片说明说等资料自己偷偷地生产出售专利产品。甲一直都不知道,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甲偶然的机会看到了自己的专利产品有单位正在使用,纳闷不解仔细回忆应该是由乙制造的,结果果真是乙制造并出售了自己的专利产品。就在今年4月份甲拿到了专利证书,分别是实用型的和外观型的。现在甲要上诉讨个说法!
第一上告乙:合同纠纷,以口头合同合作关系,要求讨要回自己的另一份利润。
第二上告乙:假冒自己的专利产品,
第三:要求赔偿自己在专利证书没有下来之前,暴露了自己的专利秘密,给甲方的专利保密与专利的商业市场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第四:由于乙方出售了的产品,用了甲方的产品技术,要求所要技术指导费用。
第五:专利产品现在还在使用,要求得到专利使用费,
第六:由于已经出售了很多的产品,对于甲方以后出售产品的渠道已经有所限制,占用了甲方专利产品的销售渠道,要求赔偿得到甲的经济损失。
第七:由于此案比较复杂,情况特殊,在知道是已经申请过专利的情况下还继续生产出售,并且违反了合同,在一定意义上构成侵权。要求得到赔偿。
第八: 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要求处理并处罚!
请问律师朋友们,以上写的有点乱,不管哪个赔偿也都不是很离谱,大家认为这个案件分为两次上告还是一次!
大概有几条能够成立,或者哪个可以得到赔偿!欢迎大家来讨论!

全部不成立。除非乙方在甲方授权后仍然在销售

相互之间有矛盾。
另外,第八条和你没有什么关系的。

以专利保护角度来说,甲已经取得了专利证书,便实现了技术的垄断,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以营利性经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