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7:59:03
专利法中的实质性审查是什么意思啊能不能说的完整些明白些谢谢

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实质审查(examination as to substance)是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必经程序,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只经过初审(主要是形式审查,不经过检索)就可以授权。
实审程序不是自动启动的,需要由申请人在申请日(优先权日)之后三年内提出书面请求,并缴纳实审费才启动。一般来说,专利局在一项发明专利申请通过初审并公布之后就把它从初审部门转到实审部门,由实审部门的审查员进行新颖性、创造性的检索,并审查该专利申请的实质性内容(patentability),包括楼上所说的三性、说明书公开是否充分、权利要求是否能得到说明书支持、权利要求是否清楚、是否具有单一性、发明主题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范围、等等。
在审查后,审查员会就该申请中存在的缺陷向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修改申请文件并陈述意见。这样的答辩可能要经过几个来回。当申请文件中所有缺陷都已得到克服,审查员会发出授权通知书,实审程序结束。
如果申请人在修改或陈述意见后仍无法克服审查员所指出的缺陷,审查员将发出驳回决定,驳回该专利申请。申请人在收到驳回决定后三个月内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同时可做修改。复审程序可视作实审程序的延续。

对专利是否符合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