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是属于贪污还是盗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3:27:50
我在一个公司里面任职仓库保管员,在有一天公司里面把5572元营业额交给我保管,第二天在从银行里面汇款到公司。但是晚上我一时的贪念拿走了其中的3000元,剩下的2572元我放在了办公室。然后写了一封信告诉了领导。说我拿走了3000元。剩下的2572元钱我全部放在了办公室。最后写下了一个欠条写明了所欠公司3000元整,到年底还清所欠金额,我就连夜作火车走了,请问我这种行为是属于贪污还是盗窃????

这属于盗窃,只是你的态度比较好而已

公司会相信你么,我看还是先和公司领导联系下把.免得到时候把你给告了,那可就麻烦了

这是盗窃行为,3000块钱,太不值得了,快快退还并诚恳认错,也许老板能原谅你,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以后再也不要犯这样的错误了!!

属于 盗窃 ! 欠条不起法律作用!

盗窃